医院开始执行停车收费

时间:2021-12-21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 点击:

年11月22日起,医院停车收费公告至今,未收到投诉意见。经对院内停车设施不断完善,现定于年4月20日零时起执行停车收费。执行标准为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《关于印发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海发改物价〔〕号)。

长滨路医院院区:凭车辆通行证停车免费。

龙昆南路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院区:下午16:00至次日上午9:00凭车辆通行证停车免费。(不得停放超过24小时)

★车辆数据已入停车系统后台,职工车辆需通行证与实际车牌一致。

★因龙昆南院区车位有限,下午16:00至次日上午9:00时间段外,请职工将车辆停放院外,将停车位留给患者家属,对职工违规院内停放车辆保障部将进行通报并没收通行证。

★如遇抢救病人、突发事件等,职工凭车辆通行证或职工卡,车辆服从秩序员指挥可紧急临时停靠,保障部将对紧急停车登记核实,如不实,保障部将通报违规车辆及个人并没收车辆通行证。

按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《关于印发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海发改物价〔〕号)执行停车收费。

特殊车辆:配送药物、物资等车辆,经常性外请专家、检查组等车辆,抢修抢险等车辆,可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。

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需提供材料:

1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版;

2、车辆行驶证及司机驾驶证复印件或电子版;

3、公司与我单位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或电子版;(如无合同,需经有业务来往的科室审批。)

4、车辆正面照片(能看到车牌)复印件或电子版;

上述资料交保障部审核通过后,收取通行证工本费办理。

联系人:保障部莫寒。

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保障部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hsmbo.com/zdyj/13845.html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